新规:电梯保修至少5年,2022年2月1日起施行!
2022-01-29 来自: 宿迁富邦电梯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100
(2021年10月28日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)
第十六条 电梯制造单位或者销售单位应当对其制造、销售的电梯承担质量保修责任,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,最低保修期限不得少于五年。
在保修期限内提供涉及电梯质量问题的修理服务,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。
第二十条 支持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,增设的电梯应当满足电梯安全管理要求